各系(部、院)及行政教辅部门: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考勤管理工作,优化办事流程,确保学校教学、科研和管理等各项工作的高效有序运行,根据学校主要领导的指示精神,现对请销假审批程序作如下调整:
1.因公外出的,领导干部按领导干部外出请示报告有关规定办理;其他教职工向所在部门负责人报告。
2.党委书记、院长和学校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因事因病请假按上级有关规定办理请假手续;学校部门负责人,各党总支部、直属党支部负责人因事因病请假的,填写《揭阳职业技术学院教职工请(休)假审批表》,同时须经分管校领导同意后报院长、党委书记审批;部门副职因事因病请假的,由所在部门、组织人事处签署意见后,报分管校领导审批。
3.教职工因事因病请假的,填写《揭阳职业技术学院教职工请(休)假审批表》,3天以内(含)的,由各部门负责人审批;3天以上的,由所在部门负责人签署意见,经组织人事处审核后报分管校领导审批。
4.教职工休婚假、产假、陪护假、哺乳假、节育假、探亲假、丧假的,按不超过规定请假时间执行,填写《揭阳职业技术学院教职工请(休)假审批表》后由所在部门负责人签署意见,报组织人事处审批。
5.考勤管理实行部门负责制,各部门负责人是本部门考勤工作责任人,应对本部门人员的考勤签到情况及时审批确认。每周各部门填写《揭阳职业技术学院考勤抄报表》(同时要说明所在部门因公外出教职工相关情况),由部门考勤管理人员签名及部门负责人签字确认后加盖部门公章上报组织人事处,每周全校的考勤抄报情况将进行公示。各部门考勤管理人员要妥善保管考勤签到原始资料备查。
6.事假、病假时间实行年度累计,审批权限按累计天数执行。学校教职工因公出差、因私请假均需报组织人事处备案。
各部门要严格教职工请假手续,不得出现瞒报、漏报等虚假情况。
附件:1.揭阳职业技术学院教职工考勤签到表
2.揭阳职业技术学院考勤抄报表
3.揭阳职业技术学院教职工请(休)假审批表
4.揭阳职业技术学院教职工销假单
揭阳职业技术学院组织人事处
2021年3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