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揭阳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党支部工作标准(试行)
2018-09-05 15:04   审核人:

一、总则

1.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和《中共教育部党组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党建工作标准>的通知》(教党〔2017〕8号),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标准。

2.本标准适用于学校学生党支部。

二、党支部设置

3.基本设置形式:学校基层单位正式党员达到3人以上的设立党支部;正式党员不足3人的,可由几个工作、学习相近的基层单位联合成立党支部。党支部设置规范,调整及时。

4.学生党支部设置:学生党支部一般按教学机构设置或按专业、年级、班级设置。学生党员较少的基层单位可设立联合党支部;对于离校参加实习实训、海外学习进修连续6个月上的学生党员,要及时纳入党组织管理,条件具备的要建立临时党支部(党小组);探索依托学生公寓、社区、社团组织等建立党支部。

三、支部委员会建设

5.委员会职数:党的支部委员会一般设委员3-5人,设书记1人;党员人数较多的党支部,可增加副书记1人;党员不足7人的党支部,可只设书记1人。设委员会的党支部设纪律检查委员;不设委员会的党支部,应指定专人负责纪检工作。

6.委员会任期:党的支部委员会和不设支部委员会的支部书记、副书记,每届任期3年。任期内党支部委员出现空缺时,应及时补选。期满按时换届,严格执行基层党组织换届情况定期报告制度。

7.自身建设:党支部书记和支部委员应带头加强学习,切实发挥作用,认真落实党支部学习制度,每月至少集中学习1次。严格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加强对党员的党风廉政教育。

四、党员教育管理

8.发展党员工作:认真落实《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各项要求,始终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协调做好群团推优工作,抓好入党积极分子、发展对象教育培养,坚持标准,规范程序,完善材料,保证质量。党支部书记、培养联系人、入党介绍人和组织员都要承担起培养教育的责任。注重发展少数民族优秀学生党员,在坚持标准的前提下给予倾斜政策。

9.党员教育培训:充分发挥教育管理党员的主体作用,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落实党员教育培训计划,党员每年至少参加1次集中学习培训,培训时间一般不少于32学时。突出党性教育,加强学风建设,经常性教育有措施,集中培训有记录。

10.党费收缴管理:指定专人负责党费收缴工作,及时核定党员交纳党费具体数额并健全党费台账,党员自觉按时足额交纳党费。正确履行困难党员党费减免的批准程序。每年1月、7月份,向支部党员公示1次党费收缴情况。

11.组织关系管理:每年6月做好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留、转工作,每年9月对党员组织关系进行1次集中排查。党员组织关系、入党积极分子继续培养转接工作规范。

12.流动党员管理:每学期开展1次流入、流出党员情况排查,积极开展流动党员网上登记,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双重管理”措施落实到位。

13.党内激励关怀:坚持以人为本,从政治、思想、学习、工作和生活上关心爱护学生党员,建立健全党内激励、关怀与帮扶机制。及时了解并向上级党组织汇报困难党员情况,动态建立困难党员台账,经常开展关怀帮扶活动。落实学校开展的党内表彰活动,做好评选推荐工作。

五、党内组织生活

14.“三会一课”:支部党员大会一般每季度召开1次,支部委员会一般每月召开1次,党小组会一般每月召开1至2次,每季度上1次党课。

15.民主评议党员:支部每年开展1次民主评议党员工作,开展党性分析,对党员进行评议,确定评议等次。按规定,稳妥慎重的做好处置不合格党员的有关工作。

16.组织生活会:每半年召开1次党员组织生活会。遇有重要情况,及时召开。做到会前广泛听取意见、深入谈心交心,会上认真查摆问题、深刻剖析根源、明确整改方向,会后逐一整改落实。

17.党员活动日:落实“党员活动日”制度,每月固定1天,组织党员开展“三会一课”、集体交纳党费、志愿服务、革命传统教育等活动,及时报上级党组织备案,并规范做好活动记录。

18.组织生活创新:紧密结合学校实际和党员群体特点,注重运用“两微一端”等信息化手段,采取“微党课”、网上组织生活等形式,不断提高组织生活的吸引力和实效性。

六、作用发挥途径

19.突出思想政治工作开展党组织活动:突出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认真学习贯彻上级党组织的有关决策部署,结合学生思想特点,坚持把思想建党放在首位,组织开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教育,组织开展党中央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中国梦等主题教育,学生思想政治素质不断提高。

20.贴近学生党员实际开展党组织活动:围绕学生党员思想、工作和生活实际,以坚定理想信念、加强党性修养、强化意识形态、塑造人格品性为重点,依托学生学习互助、学生科技创新等活动,分享学习经验,促进学业进步;依托学校志愿服务品牌项目,开展支教、社区服务、法律援助等志愿服务活动;依托社会实践项目,深入基层开展社会调查和课题研究等活动,认识和体验世情、国情、民情,为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献计献智。

21.创新党组织党员发挥作用载体:广泛运用网络、新媒体等平台,创新活动载体形式、丰富内容、深化内涵,组织学生党员广泛参加自我管理、志愿服务、社会调查、承诺践诺、创先争优等活动。做到活动有计划、有记录。

七、工作运行机制

22.民主议事机制:尊重学生党员的主体地位,保障党员民主权利,落实党员对党支部事务的知情权、参与权、选举权和监督权等民主权利,支持学生党员广泛参与班级、学院和学校管理工作,畅通学生党员参与讨论党内事务的途径,拓宽表达意见渠道,营造党内民主讨论的政治氛围。

23.协调运行机制。设委员会的支部委员分工合理,职责明确;不设委员会的支部书记、副书记与相关学生组织负责人及时协调沟通。学生群团组织作用得到发挥,学生参与年级、班级或社团、宿舍等的民主管理和监督工作得到落实。

24.责任落实机制:宣传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学校党委、系(部、院)党总支的决议。发挥党支部在引领大学生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创新创业等实践活动中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党支部目标管理落实到位,支部书记和支部委员开展党建工作情况列入个人年度述职内容。

25.联系服务机制:了解学生思想状况,经常听取他们的意见和建议,并向上级党组织反映。根据青年大学生的特点,有针对性地开展思想政治教育,积极开展主题实践、服务承诺、结对帮扶、走访慰问等活动,主动关心同学,带动共同进步,在推进专业学习、志愿服务、社会实践、就业创业等方面发挥作用。

八、基本工作保障

26.机构人员保障:配齐配强支部委员会成员,支部书记一般应由辅导员担任。

27.场所保障:有相对固定的活动场所和设施,建立多种形式的学生党员教育、实践和服务基地。提倡一室多用,使用统一的活动场所标识、制度。党组织标牌悬挂在醒目位置;室内上墙制度简明规范,一般为组织架构、岗位职责、党内生活等基本制度;党务公开栏设置规范,公开内容简单明了、党内信息公布及时。有条件的党支部,可配备党员电教远教设备,开通全国党员管理信息系统终端。

28.经费保障:学生党员人均党支部活动经费一般不低于300元,列入学校年度经费预算。严格执行学校财务管理有关制度,经费管理使用规范。

29.工作台账:“三会一课”和工作记录台账资料记录完备。党支部的年度工作计划、年终工作总结、特色工作等台账资料健全完善。党员花名册、党费收缴等台账资料建立完备。

九、附则

30.本标准由学校组织人事处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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